青河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临近,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对全县旅游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开展公平竞争。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大型批发市场、连锁商超、生鲜超市等要保障米面油果菜肉蛋奶、节日特色食品,不得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四、各商场、超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要依法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赠送物品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赠品)的,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赠品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销售价格。
五、各景点景区、宾馆酒店、民宿、餐饮等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国家出台的价格政策规定。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依法明码标价,严禁收取标价之外未予标明的费用。餐饮经营者点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
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屡查屡犯的,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青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