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地区商品住房消费,进一步激发商品房市场活力,阿勒泰地区组织举办了首届“好房子+冰雪旅游”商品房展销会,并制定出台购房补贴政策,拟对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一定额度的购房补贴。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补贴期限及范围。2024年12月25日10:00起至2025年1月31日24:00止(以完成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青河县开发边界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业主个人(含预售和现售),不包括已交付3年以上未售完存量商品住房项目。
二、补贴标准。每套新建商品住房补贴5000元,购房补贴不受单套面积限制。购房补贴以现金方式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购房业主个人,业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购房补贴为一次性发放,不涉及补差问题。
三、补贴资格认定。符合申请条件的购房人需在2025年4月30日前缴纳所购房屋契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暂以预测建筑面积计算缴纳契税额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的,以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缴纳契税额度;取得契税完税证明后申领购房补贴。购房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所购房屋契税完税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购房补贴资格。
四、购房补贴申请资料
青河县政务大厅住建局设置购房补贴申请窗口——城建服务窗口,安排专人受理审核购房补贴事宜。购房人到政务大厅城建服务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一)购房补贴申请;
(二)购房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三)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和现售);
(四)契税完税证明资料;
(五)购房人本人银行卡号(带卡号面图片);
(六)其他与发放购房补贴有关的资料。
青河县住建局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地区住建局审核。地区住建局会同税务部门核对契税完税信息,审核通过后,在地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地区住建局按照公示后无异议的购房补贴名单,逐户发放购房补贴,一次性全额发放。
五、其他事项
1.为保障购房补贴发放准确性,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收集购房人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手机号、交易时间、交易金额、购买商家等基本信息,用于购房补贴资格认定和发放。
2.购房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购房补贴的,一经查实,取消享受购房补贴资格,并视情节移交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3.享受购房补贴的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业主,二手房、政策性住房(含棚改安置房)、非住宅类商品房(含商业性公寓)、车位、3年以上存量商品房等均不在补贴范围内。
4.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不受购买套数限制,按套给予购房补贴;同一购买人购买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按购买套数认定补贴数额。购房人为2人以上的,以其中1人为申请人申请购房补贴,共同购买人不得重复申请。
5.补贴工作中如遇不可抗力等有关情况,实施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补贴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变更或调整内容及时予以公布。
本次购房补贴活动由地区住建局负责,最终解释权归地区住建局所有。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4月9—4月15日。
投诉电话:0906-8821174。
青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