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青河县青河镇友好北路57号宏苑小区1号楼4单元302室,面积为:44.87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书2020000046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青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