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军,张志霞 因保管不善,将 新〔2020〕青河县不动产权第〔000044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青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