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青河县市场主体春节期间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2025年1月7日,青河县市场监管局召开重点单位节前价格提醒告诫会暨行政约谈会,对辖区超市、商场经营单位、景区经营者、药品销售企业、供水供气企业等16家重点单位开展集体价格提醒告诫及行政约谈,并组织学习价格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会议要求,各经营单位要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要做好收费公示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或收取已取消的费用,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或损害其他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利益;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要合理制定价格标准,做到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各类生活必需品经营者要履行好社会责任,保障商品价格基本稳定,不得有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
会议强调,各经营单位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加强价格管理,一是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履行法定价格义务;二是要履职尽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三是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升自身价格管理水平。
今后,青河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加强对价格(收费)行为的日常监管,依法严肃处理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通讯员:王英茹、马丽娜;审稿人:马江北;来源:青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